工作职责
1、分队长工作职:
1.贯彻公司和客户下达的各项指令,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;
2.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了解队员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并解决实际问题;
3.搞好勤务按排,保证优质服务;
4.组织全体队员学习保安业务常识,抓好遵纪守法教育;
5.坚持查岗制度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并做好记录;
6.抓好队容风纪、内务卫生;
7.妥善安排队员休假,如实考勤;
8.搞好财物管理,遵守集体帐目公布制度,做到钱、帐公开。
9.搞好与客户领导的关系,及时收缴保安服务费,遇事多请示汇报。
2、保安队员职责:
1.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卫制度,并坚决执行。
2.在合同期间,接受公司和学校的双重领导。
3、工作中,既要坚持原则,又要注意热情接待,态度和蔼。
4、当班期间,严守岗位,着装整齐,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,认真填写门卫值班记录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。
5、在学生上、放学期间,必须在小门前立岗,维持校门前秩序。
6、加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,外单位、外来人员的车辆无学校通行证或未经学校许可不得入内。
7、校内货物出门,需验明“出门证”并作登记后才可放行。
8、严格执行门前“三包”规定,保持校门内外整洁、畅通,严禁校外人员在校门两侧设摊。
9、严格执行学校夜巡制度,每晚检查校内各楼层的门窗关锁情况并进行登记。
10、双休日、节假日代收报刊、信件等,要妥善保管后交收发员。
11、上课期间有学生出门,必须在查验班主任开具的出校证明后放行。
12、外来人员进校,必须查验其有关证件,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。严防无关人员进校。
13、保持传达室内部和队员宿舍的整洁。
14、健全工作台帐,按月向党政办书面汇报保安队工作情况和校园安全情况。
管理制度
门卫管理制度:
1、来客必须在传达室先与校内教工电话联系,经许可后履行会客登记手续,方可入内。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。
2、学校资产出门,须持由后勤处签发的《出门证》,经门卫查验后方可出校。
3、外来车辆无校内通行证或未经学校许可,不得入内。
4、自行车、摩托车进入校内,一律推车前行。
5、对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车辆要引导有序摆放。
6、保持校门内外畅通无阻。
7、校门启闭时间:早6:00开门,晚22:00关门。其中,6:30—7:20;11:30—12:00;13:00—13:30(夏季13:30—14:00);17:30—18:00(夏季18:30)开启大门。
夜间巡查制度:
1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制度,保持高度警惕,任何时候都不得有松懈麻痹思想。
2、每晚巡查时间从晚上19:00—早上6:00,每2小时对校园全面巡查一次。
3、认真检查学校各楼层教室、办公室等场所的门窗关锁和灯具、空调等电器设备关闭情况,并进行记载。
4、在全面巡视的基础上,重点检查档案馆、校史馆、会计室、学生公寓楼、实验中心、图书馆等重点部位。
5、巡查时,必须携带照明、防身、通讯等器材。
6、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与其他队员取得联系。必要时,迅速报警并报告校领导。
7、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扭获并报公安机关和校党政办。
8、巡逻中发现客户被盗后,立即保护现场,并报党政办和公安机关,做好详细记录。
9、国假期间的夜间巡查,必须有保安队长带队。
10、每天向党政办交夜巡记录报告单。
校园监控报警系统主控室制度:
1、校园监控系统每天保持正常开启,不得擅自关闭。值班人员作好值班记录。(含系统启闭时间、监控系统运行状况、警情处理等内容)。特殊情况下启闭系统必须报党政办批准,并记录在案。
2、除学校保卫干部和保安队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进入主控室外,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主控室。
3、任何人不得利用主控室电脑安装其他软件进行游戏等操作活动。
4、监控系统录象内容属保密范围,值班人员不得外传。
5、监控系统信息资料只有学校保卫部门有权调阅、拷贝或删除。任何人不得擅自调阅、拷贝或删除。
6、违反规定者,视情节予以50—200元的经济处罚,或予以纪律处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摘自《保安辅警之家》